隱瞞逾百萬元存款 陳冠希姑姐涉呃1.3萬綜援

隱瞞逾百萬元存款 
陳冠希姑姐涉呃1.3萬綜援

【本報訊】藝人陳冠希的姑姐陳湘琍,就亡父陳邦年的遺產正跟胞姊等人打官司。警方今年5月突然拘捕陳湘琍,起訴她疑於10年前申領綜援時,隱瞞持有一個18萬元加幣(當時折合約103萬港元)的銀行定期戶口,從而騙取近1.3萬元綜援。陳向警方表示遭胞姊向社署舉報惹上今次官非,昨天帶同坐輪椅的智障兒子出庭否認欺詐罪受審。
記者:戴國輝

陳冠希姑姐陳湘琍(白衫者)帶同兒子到庭,否認詐騙綜援。
曾顯華攝

控方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陳湘琍(56歲)由1998年3月起申領綜援,每月獲款萬多元。社署規定她必須申報個人和家庭成員的銀行戶口和資產,如資產有變須盡快通知。社署後來因未能聯絡被告,於2003年9月停止向她發放綜援。控方現指她於2003年7月至9月,騙取1.29萬元綜援。

曾去信社署申報

被告出庭自辯時講述,與前夫育有兩名子女,1994年經營茶餐廳失敗,翌年前往加拿大溫哥華。父親陳邦年表示會在當地繼續買樓投資,並會在下一個購買的物業加上被告名字。
被告其後回港與男友同居,產下一名智障兒子。由於男友弄傷腳未能工作,被告又找不到工作,加上「家姐又話我冇用,我覺得好醜」,不敢向家人求助下,決定申請綜援。
她憶述2003年7月7日,與父親到九龍城永亨銀行分行開定期戶口,存入18.1萬元加幣。三個月後父親通知她,該筆加幣是從出售加拿大物業所得,讓她與兒子使用。被告翌日去信社署,指獲父親資金應付生活,毋須再領綜援。控方昨天指,社署未曾收信。

陳冠希

與兄姊爭產未解決

辯方補充永亨戶口雖屬被告名下,但她授權父親動用戶口資金,該筆加幣亦由父親存入,社署人員亦從沒有提醒她申報同類戶口。社署人員反駁只要戶口屬被告名下,她須向社署申報。
資料顯示,陳邦年(即陳冠希祖父)於2005年3月病逝後,引發被告跟胞姊陳白燕和兄長陳澤民(即陳冠希父親)爆發爭產糾紛。被告質疑父親神志不清時簽署遺囑及授權書,保單受益人亦被更改,案件至今仍未解決。
案件編號:KCCC1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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