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總統出兵 沒經國會許可

歷任總統出兵 沒經國會許可

美國憲法賦予國會宣戰權,但歷任總統都是動用身為三軍總司令的憲法權限,未經國會同意就發動戰爭,今次奧巴馬竟罕有地尋求國會授權支持攻敍,是總統極為罕見地向立法機關讓步,分析家指奧巴馬開了先例,不只削弱他本人和總統的威信,隨時累及後繼者。

連累往後總統失開戰權

在越戰期間民心厭戰的情況下,國會1973年通過《戰爭權力決議案》,要求超過60天的軍事行動,總統必須得到國會授權,但歷任總統認決議案違憲,大多不肯遵守。
例如列根1983年揮兵格林納達、布殊1989年以「打擊毒品走私」為名派兵入侵巴拿馬;克林頓1995年出兵波斯尼亞和1999年空襲南斯拉夫,奧巴馬2011年也在未諮詢國會就軍事介入利比亞,全都未經國會許可就出兵。
現在奧巴馬為了攻敍而主動尋求國會授權,先例一開,下次再有出兵行動時,能否還原基本步繞過國會行動?因此有批評者認為奧巴馬這次不只付出自己的總統權威,甚至連累往後的總統喪失開戰權。
《今日美國報》/中央社

肥佬黎有今日,全賴阿媽細個同佢講過乜?即睇最新一集《亂噏24》,話唔定幫到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