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物業估價署上月發出約31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R1A),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及租賃資料,以便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差估署昨提醒已收到該申報表的差餉或地租繳納人,應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否則將面臨罰款。
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填妥及交回表格,須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或1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或地租三倍的罰款。市民可選擇使用該署網頁( http://www.rvd.gov.hk)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填報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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