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沈星香閨 富豪120萬申保釋被拒

涉爆沈星香閨 富豪120萬申保釋被拒

【本報訊】內地富商涉爆竊舊愛女主持沈星香閨案,富商昨委託律師向法庭申請保釋,表示可提供一張面值100萬元的銀行本票,另加20萬元人事擔保,又自爆以往曾多次進出香閨,案發日因未能聯絡沈星,擔心她的安全下才破窗硬闖,沈星當場表示會退還富商贈送的禮物,引發兩人爭執。裁判官終駁回富商的保釋,繼續還柙至9月6日。
被告李軍(42歲)是亞之杰集團董事長,昨日由囚車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被控爆竊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控罪指他於本月22日爆竊九龍塘牡丹路一單位。控方早前在控罪書以代號X隱藏沈星的身份,惹來法律學者批評,至昨日正式修改控罪內容,將代號X正名為沈星。
辯方昨為被告申請保釋時指,被告雖非案發單位的業主,但不能以「入侵者」來形容他,因按屋苑保安員的口供,被告在案發前早已多次進出上址,沈星更曾從露台向樓下保安員喊話,着保安員為被告開門。

沈星案發日稱會退還被告送的禮物。

控方指攜武器有預謀

案發日被告因未能聯絡沈星,出於擔心她的安全趕抵上址,用伸縮警棍砸毀露台玻璃門入屋。沈星當場指會退還被告贈送禮物,兩人爆發爭執。根據單位內另一名在場男子的口供,被告當時曾輕推沈星一下。
辯方續指被告管理的亞之杰集團,屬內地一間有規模的公司,加上沈星屬公眾人物,媒體早已報道本案,被告沒打算逃避,反希望案件早日聆訊,以便水落石出。他除可提供大額本票當保釋金,另可提供20萬元人事擔保。又他來港時會入住同一酒店,已租用酒店房間至明年,沈星亦表明拒絕作供,辯方認為控方難以令被告入罪。控方則反對保釋申請,指被告帶同武器入屋,證實他早有預謀,被告的雙程證已於本月28日到期,當日身處單位內的該名男子會成為控方證人指證被告。裁判官終以案情嚴重為由,拒絕被告保釋,將他繼續還柙看管。
案件編號:KCCC3269/13

李軍昨再度被拒保釋。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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