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禁英語補習班收6歲下幼童

台禁英語補習班收6歲下幼童

台灣行政院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草案,禁止英文補習班招收未滿六歲幼兒,違者最高可罰50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幣),且可連續罰。台灣有學者讚禁得好,但有家長指政府「管得太寬」;有補習社擬上街示威抗議。
行政院官員解釋,依條文並非連教唱幼兒英文歌都不行,畢竟兒歌以旋律為主。台大外文系教授廖咸浩認為立法精神是對的,學齡前兒童連中文都說不好,不必本末倒置;他甚至倡將禁止年齡升到小學三年級,母語學習穩定再學另一種語言。
但也有家長不滿當局立法,家長徐偉指,教育部「實在管太多了」。據指,未來連珠心算、作文、速讀班等都不能招收幼兒。全台灣有1.8萬家補習班,其中約有4千多家為兒童英語補習班。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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