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華景山莊業主質疑公契之中,並沒有「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一項,然而康業服務有限公司卻巧立名目收取有關費用。本報比較其他屋苑的大廈公契後發現,其他屋苑大廈也沒有明確寫明須收取該項費用,卻表示會收取額外由總部支出的專業及行政費用。
律師:應該有得打
本報抽查長實發展的城市花園公契,跟華景山莊公契一樣,沒有明確寫明須收取總部及專業行政人員費用。不過有條文列明,若果管理公司要在其他專業如測量、法律、會計及工程等項目作出額外支出,則可以從管理費中抽取。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管理公司應該清楚交代支出內容,倘若支出屬屋苑運作範圍,則難以避免,但若牽涉管理公司內部成本或總部開支,則不應向屋苑業主另外收取。
律師梁永鏗指出,管理公司須按公契條文合理合法收取費用,一旦華景小業主勝訴,其他有同樣情況的小業主理論上可受惠,但指「未必間間管理公司都唔跟公契收費」。
而消委會接納小業主申請,動用訴訟基金挑戰大地產商旗下管理公司,梁永鏗說:「應該有啲理據,有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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