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唐英年大宅僭建案原分案處理,唐太郭妤淺認罪,由於她不同意案情,原定明年就此召開紐頓聆訊(Newton hearing),其餘三名被告的案件於11月27日開審。裁判官認為兩案有共同證人,昨決定將兩案一同審理。
代表唐太的律師擔心屆時她會被其他被告律師盤問,但裁判官指律師過份憂慮。唐太現不在香港,四名被告中昨日只得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署任總裁判官李慶年提出兩案一併處理,當中被告何仲怡贊成,控方、唐太、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則反對。
代表唐太的律師指有關安排無案例可援,亦擔心其他被告的律師會盤問唐太。代表顯利的律師則指這樣安排會讓各被告構成衝突。
控方強調唐太拒絕承認有爭議性的案情,控方絕對不會撤回有關內容。關於唐太的紐頓聆訊,控方會傳召六名證人,包括表示反對唐太僭建地庫後被辭退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檢查地庫的屋宇署人員,以及三名專家證人。
裁判官認為兩案有共同證人,為免證人在不同審訊中作出前後不一致的供詞,決定將紐頓聆訊及另外三名被告的案件一併審理,不僅避免證人重複作供,亦能增加效率。
案件編號:KCS4904-4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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