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月入7,500元的女售貨員未婚產女,甫取得女兒出世紙,即在一個月內兩度為女兒投保,保額達450萬元。其後她帶4個月大的女兒回內地,翌日女嬰突然因窒息死亡,售貨員終獲兩間保險公司賠償至少206萬元,但後來被揭發涉向保險公司隱瞞雙重投保,又在保險公司調查中作虛假陳述。她昨否認欺詐及企圖欺詐兩罪受審。
記者:林綺琪
被告文彩鏵(32歲)於07年底誕下私生女文袁怡。控方指她在08年1月至2月,替女兒分別向匯豐人壽保險及宏利人壽保險投保250萬元及200萬元,宏利屬人壽、住院及意外保險;匯豐則是人壽儲蓄保險。
為初生嬰買壽險罕見
替被告向匯豐投保的經紀劉洲華昨日在區域法院作供時表示,替初生嬰兒購買人壽保險屬非常罕見,較常的見是買人壽儲蓄保險。
宏利經紀林月馨則供稱,被告於08年1月中來電表示想為女兒買200萬元保險,林基於「BB仔最多都係(投保)百幾萬」,一度建議被告「唔需要買咁貴保險」,被告卻堅持己見,過程中亦未曾提及已為女兒在匯豐投保。
控方指08年4月27日,被告帶女兒回內地,翌日她稱在旅館洗澡後,發現女兒失去知覺,送院後證實窒息死亡。被告在同年12月獲宏利賠償206萬元。
三年後即2011年,被告入稟高等法院向匯豐索償,雙方其後和解,匯豐已賠償被告。
宏利其後揭發被告原來當年隱瞞雙重投保,按宏利政策若當時得悉她已向匯豐投保,便不會接受被告投保。
此外匯豐在索償調查中,發現被告訛稱在女嬰死亡前,曾帶她到江門新會探望兩名友人,事實上只探望了一名友人。保險業聯會接獲投訴後向警方舉報,被告去年6月被捕。
談死因前言不對後語
被告稱已將保險賠款為自己及妹妹購買三份保險,以及支付裝修費,只能向宏利還款76萬元。據悉,保險公司在調查女嬰的死因時,被告一時稱她因嘔奶而死,一時又說是被焗死,女嬰的屍體已在內地遭火化。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57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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