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期分析國際會計師組織板塊移動、國際會計準則及國際審計準則,今期分析國際會計師專業操守的編制及實行。
國際會計師專業操守(Code of Ethics for Professional Accountants)的編制是由國際會計師協會聯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Accountants,IFAC)屬下International Ethics Standards Board for Accountants(IESBA)負責。組織的英文名稱,近年由Committee升格為Board,運作的獨立性及透明度亦隨着升格、行外人加盟及監察而大大增加。
在全球金融風暴後,為挽回投資者及公眾對會計界的信心,此舉是必然的。
香港較國際先進
在美國「安然」及「安達信」事件發生後,獨立審計師為保獨立性及避免利益衝突,已經不能同時為同一客戶擔當內部監控顧問,每年支付予會計師事務所的費用,亦要清楚披露為審計及非審計用途。現今餘下來的兩大具爭議性專業操守課題是:
一、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公眾利益及付稅社會責任與執業會計師向客戶提供避稅計劃應有的平衡點。
二、為確保其獨立性不受影響,會計師事務所或其責任審計合夥人的替換年期。
前者這裏不談了,後者請見下文。
談到會計師專業操守細則,香港亦與國際接軌多時,其實國際操守未大刀闊斧更新前,是較香港落後。舉例,改革前,國際準則對商界會計師(財務執董,CFO等)的操守要求只有兩則,現在就長達15頁。
這方面本人多年前在香港及國際會計師專業操守改革上,亦當了長時間的義工,更是要求改革的重炮手。香港會計師公會採取的企業管治道德高地亦為香港會計及董事一族,建立良好的國際形象。
好事多磨,審計師及審計公司的獨立性至今在國際層面(包括中港及歐盟)仍是各施各法,沒有共識。香港及國際的要求是會計師事務所內的項目合夥人每七年要替換,內地包括H股公司已從央企(特別是銀行)開始,實行每七年更換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而非責任合夥人)。歐盟則雷聲大雨點小,死線到期仍未就此課題達成共識,箇中原因複雜,包括歐盟各國經濟規模大小不一,會計行業規模及政治理念有異。
說穿了,問題之一是很多國家很多上市公司的獨立審計師事務所連七名審計合夥人都無,單從人數來說,根本沒法執行責任合夥人更替。香港過去一年也見到大市值公司,如匯豐、中國銀行及中移動等以投票方式更換獨立審計師。
負責機構多又亂
總括來說,隨着十多年來壞案例不斷發生,國際社會進行多項改革,可是,負責的機構卻十分凌亂,管銀行系統有巴塞爾及各級央行,管上市公司有IOSCO,管會計準則有IASB,管審計及會計師專業操守則有IFAC屬下IAASB及IESBA,最近更冒出一個專職研究綜合匯報的機構,叫做International Integrated Reporting Council。
從我狹窄的國際視野來看,全球一體化這個美夢仍是七國咁亂!怪不得近年每次G7、G8、G20開會都無料到!
周光暉
mailto:[email protected]
肥佬黎有今日,全賴阿媽細個同佢講過乜?即睇最新一集《亂噏24》,話唔定幫到你!
http://bit.ly/appletalk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