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周《蘋果》報道,有在本地知名大律師樓當暑期實習生的英國大學法律系學生,在高等法院法庭內拍照, Post上facebook被高登仔截圖放上討論區被大批網民群攻之後,《蘋果》日前再報道另有兩名留英的法律系學生,實習期間數度在區域及高等法院庭內拍照。
清楚遊戲規則才放肆
接二連三有大律師實習生公然違反法庭守則,在法院庭內拍照,網民認為當局應正視,警方發言人稱會了解事件,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言人表示會詳細審視有關個案,研究採取合適行動。我除了悲哀,更覺擔憂。我擔的,不是這幾位實習學生的憂,是我們小市民的憂。實習之後他們執業,他日要是碰上這種視法律規則如無物的大律師,要靠他們來彰顯法律精神及公義、保障捍衞我們的法律權益的時候,豈不只得死路一條?
更恐怖的是有執業大律師指學生庭上拍照的行為,一旦被判罪將有刑事案底,由於犯案性質輕微,相信律政司未必起訴。又指事件已在業內引起討論,但「絕非聲討,「只係大家得啖笑」。我啞口無言欲哭無淚,無論如何笑不出!不過想深一層恍然大悟豁然開朗,原來如此,是承先壠後有前輩撐腰,怪不得膽敢如此放肆。就是因為識法律,太清楚遊戲規則兼玩法,庭內拍照又如何,即使斷正被揭發都不會被起訴,未驚過!使乜怕?
我不相信如此坦蕩蕩的自拍拍人又拍物的行為,庭內沒有工作人員看得到,何解如此肆無忌憚?之不過大律師行內最講究排名資歷,據報道三位涉案人俱是知名律師行的實習生,不看僧面都要看佛面,人微言輕職位低微,豈敢干涉制止?只要扮盲就可以安身立命!眼不見為乾淨,一切都只怪高登仔多事!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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