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的最後價值(自由撰稿人 范克) - 范克

薄熙來的最後價值
(自由撰稿人 范克) - 范克

遠在濟南中級人民法院開審的薄熙來案,審訊時間遠超預期,一連五日的審訊看來就似一場大戲,庭上的犯人不但可以自辯,更可以質問甚至盤問於庭上作供的證人。法院在審訊其間,亦不時於微博上更新,將庭上的消息進行文字直播,令不少人覺得中國的司法比以前透明。但司法是否真的比以前透明?公義是否得以彰顯?薄熙來於庭上的自辯,是個別例子,還是今後關乎貪腐的案件都會以類似的方式進行?這一連串的問題雖然與香港無關,不過香港人仍然可以從中了解,所謂的中國政治是怎麼一回事。
《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網,認為薄熙來於庭上的自辯方式,是「法庭……對被告人權利的充分尊重」,又指法院直播是「公開審理……傳遞的信號很明確,司法正義要實現……公審薄熙來並實時播報體現了法治公開、透明,也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文章意圖再明顯不過,就是透過分析薄案,去證明中國的司法制度有正義的一面。《環球時報》亦以〈五天漫長公審超出預期〉為題,報道薄25日於庭上的發言:「我覺得濟南中院是很人道的,在審理過程中是很文明的,我很感謝你們。」此番言論,其實亦是為了帶出中國是有「法治」,但《環時》就在法治之上再加一筆,認為薄案審訊是個「反腐訊號」。
法治一詞,相信港人並不陌生,尤其在近年經常三不五時被翻出的居港權爭議,又或者最近熱議的佔中,都經常有官場中人將法治一詞掛在嘴邊,一時指人大釋法不影響法治,一時又指佔中會破壞法治。但如果有人能夠分別「法治」和「依法而治」,就一定知道問題所在,因為法治與依法而治的最大分別,正是出於司法獨立;沒有司法獨立,就不可能會有法治。
例如居港權爭議,人大釋法是法律賦予人大的權力,但若果在遵照法律的情況下影響了法庭判決,削弱了司法獨立,就等同於影響了法治;又例如佔中,極其量不過是違法,但警方並非無法可依,大可依法拘捕、檢控參與佔中的示威者,佔中亦無可能影響到法庭判決,無影響司法獨立,又怎能說是破壞法治?
司法獨立是法治的一個必要條件,看看薄熙來一案,負責審理的濟南法院,其簡介早就寫明「濟南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人和人大監督下,在政府、政協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意思就是:法院並不獨立。中國的司法制度,在薄案上顯示出的「法治公開、透明」,只是一種假象;真正的法治並無實現,薄熙來從一開始就沒有可能在一個公平、公正的情況下出庭自辯。更甚的是結果早有定論,薄的判決必然會受政府干預。但就算明知有此結果,何解薄依然會在庭上以各種方式力證自己清白?
薄熙來一度官至中央政治局委員,決不可能不知中國司法並無公義存在,中國政治的權力鬥爭更加是黑暗。或者,正因為他太清楚這一切,才會在庭上作出驚人舉動,將自己變成一個人人唾棄的丑角,以此證明自己尚有最後的利用價值;否則,將會如之前中紀委調查時一樣,身在外地的薄瓜瓜有可能被遣返中國,自己的下場亦不會好過。薄的最後一段陳述,用上「在劫難逃、百感交集、只剩餘生」來形容自己,完全一反過去幾日於庭上那種自信、自滿、認為沒有錯的舉動,其實是在暗示,已經完成了自己的角色,可以鬆一口氣去坦白交代自己的感受。
將薄熙來打扮成一個大奸大惡之徒,經由對他的判決,來彰顯司法的公開透明,和中共、習李反貪反腐決心,中國政治之黑暗,在必要時甚至能夠將一個「將死之人」的最後價值都榨得一乾二淨。不過港人別以為濟南距離香港有多遠,認為這宗案件,對於香港而言就無任何參考價值。且看梁振英和陳茂波,不覺得他們所飾演的角色,與薄熙來的丑角有幾分相似嗎?不覺得他們死不下台,只是為了證明自己還有利用的價值嗎?其實這種扭曲人性的中國黑暗政治,早已經入侵到香港了。

范克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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