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責受害人:點做人阿媽

被告責受害人:點做人阿媽

【本報訊】已離婚的事主X邊哭邊作供稱,被告不斷問她對12歲智障兒子有何要求,她答早已放棄,卻遭被告指摘「點做人阿媽」。從未被人質疑的X,突然感到自己是失敗的母親,最後亦為了令兒子變得聰明,而按被告意思「做法事」,卻換來折磨十多小時的遭遇。

辯稱性交不足十秒

X說,被告初相識已常自吹生意很忙,將女兒交託給X的姊姊照顧。她說至今也無法解釋她為何同意進行法事,相信是因為被告不停重複自己有多本事,才令她相信他有能力可改變一切。她稱連姊姊亦盛讚被告「好叻」,稱呼他為「老公」。法事進行前姊姊聽從吩咐多次外出購物,控方指其姊負責購買安全套,潤滑液和不同大小的香腸。
X在法事過程中曾提出掛念兒子和怕男友擔心想返家,即遭被告喝斥「你唔專心做法事!我幫緊你,唔係為我呀!你咁搞,就要更多時間」,X因而不敢再提離開之事。但被告被捕後說不懂風水、改運,亦從未說過在泰國養鬼仔,亦否認用過香腸、拳頭等塞入X陰道,反指X上門請教他教仔的事,在其姊提議下三人一同看成人電影。被告稱為X按摩後性交了不足十秒,因緊張而轉與X的姊姊性交,之後二人在手上戴上安全套為X手淫至達高潮。

有料放?想收料?入嚟【蘋果互動】啦!
【蘋果互動】是蘋果日報與讀者緊密互動、放料及收料的聚腳地。
http://fb.com/AppleDailyExch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