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來案件的庭審是一堂精采的法制普及科。案件審理時間長達四天,薄對三宗控罪徹底翻案,這是多數人沒有料到的。通常,庭前會議已經擺平一切,公開審理只是依照程序走過場。此前,對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的庭審僅僅半天時間。顯然,薄案的庭前會議「沒有效果」;或者,薄無視庭前會議的承諾,個人放膽一博;又或者,薄知道從上到下,各方仍在角力,決定先自助,再等「天助」。
如果只有第一天的庭審,薄熙來的自辯應該說略佔上風,所以,從第二天開始,法院微博的發佈明顯滯後。但言多必失,四天裏,薄沒有悔悟、道歉,而是每案必翻,對每一位證人都語言攻擊、道德貶損、人格侮辱,就連幫谷開來殺人的服務員張曉軍、幫自己善後的市委辦主任吳文康、公安局書記關海祥,也言語不堪,毫無龍頭老大的氣度,倒像市井無賴。
薄熙來的自辯不可信者多多,舉一個例,妻兒長期在海外生活,其所有費用,做丈夫與父親的豈可能毫不知情?當輿論已有質疑時,薄還借全國人大的講台指摘輿論是「一派胡言」,兒子是「全額獎學金」。
由薄案審理,看出谷開來有共同貪污、受賄事實,對谷的漏罪是否要再審?在濫用職權一罪中,重慶的多名市委常委皆有參與,特別是重慶市長,現仍居原職,他們是否也該被刑事追究?
濟南法院將刑事嫌犯目前最公平的待遇給予了薄熙來,從此以後,中國的每一個刑事嫌犯是否都能有此待遇?
司馬瀚
原中共黨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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