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
「咁辛苦先入到Law(法律系),影一張相隨時前途盡毀!」有網民質疑事件中的實習生會否連律師或大律師都做唔成?大律師陸偉雄稱有此可能,他指她們有機會被判罰款250元及留有案底,雖然有案底不會直接影響她們領取律師牌照,但卻會令人質疑其專業操守,並有可能影響她們加入律師行列的機會,因此奉勸有關學生不應貪圖拍照留念而抱撼終身。
陸偉雄指,本港法律源於英國,未明學生為何不知此禁忌,他稱上庭時除不可戴太陽眼鏡及要熄手機外,除帽亦是應有禮儀。香港律師會副會長熊運信稱,為避免干預任何審訊及令相關人士曝光,禁止拍照是必須堅守的嚴謹責任。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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