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路德會恩光堂一名駐學校傳道人,涉嫌在所駐的中學男廁,先後向兩名男生揑下體,其中一名男童向親人傾訴後報警,傳道人事後疑干擾其中一名男童錄取口供。傳道人被控兩項非禮及一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訊,案件押後以等候法律指示,其間被告獲准3萬元保釋,不准離境。
另疑干擾男生落口供
47歲被告黃偉明,有15年傳道經驗,即將晉升為牧師。控罪指他於本年6月至8月間在屯門一間中學的男廁,先後非禮兩名男童X及Y。他另於本年8月19日至20日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企圖影響其中一名受害人。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訊。
控方表示,兩名受害男童年齡介乎12至13歲,遭被告侵犯超過一次。其中Y在替警方錄取口供前,被告曾作出干擾。
辯方律師指,被告已婚,與妻育有一對子女,他已訂了澳門的酒店房間,計劃一家人於本月底往澳門慶祝其生日。被告於1994年修讀神學,2004年取得神學學士,但他早於1998年已展開傳道工作。自案件被揭發後,被告已主動向校方申請停職,故不會接觸證人。律師續稱,涉案兩男童於去年9月因犯非禮罪被警司警誡,另Y則因操行差遭學校勒令退學,被告曾替Y向校方求情,但校方最終維持退學決定。
案件編號:TWCC22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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