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仔放數 不成功照收費顧客取消申請 被追數千至20萬

財仔放數 不成功照收費
顧客取消申請 被追數千至20萬

【本報訊】香港地,零舍多債仔。近年湧現大量俗稱「財仔」的借貸中介服務公司,覷準債務纏身的獵物,游說他們申請債務重組或債務紓緩,並強調「不成功不收費」,但當債仔拒絕接受借貸後,仍被索取數千至20萬元「手續費」或「顧問費」。 
記者:蔡元貴

香港財務顧問控股有限公司網頁聲稱不成功不收費(小圖示)。

本報接獲多宗投訴財仔濫收費用的個案,受害人大多是透過cold call(推銷電話)接觸到財仔。對方先會表示來自某大銀行,稱可提供借貸解決受害人財政困難,當受害人「落叠」後,便會改口說該銀行其實不會批出貸款,建議受害人向他推介的某間財仔申請。

找收數公司到寓所追數

這些財仔往往以「不成功不收費」做招徠,但當有關財仔擬備好一份計劃書,表示可以批出借貸後,受害人即使發現利息太高,收回申請,財仔仍然表示要收取手續費或顧問費,本報接獲的投訴當中,最高金額達20萬元。
其中一間被投訴的是香港財務顧問控股有限公司,投訴人透過該公司向銀行借貸50萬元,職員在洽談間曾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結果借貸獲得批核,但因年息太高,投訴人放棄申請。該公司卻依然向他追收1.5萬元手續費,又找追數公司在他的寓所門口留下紙條收數。
記者向香港財務顧問查詢,一名女職員這樣解釋何謂不成功不收費:「譬如客戶同我哋顧問傾過,到最後批咗出來,之後個客人先至話息口貴,咁會當我哋係成功。」她並指出,公司與客人口頭傾談後會先簽署一份合約,寫明甚麼情況下會徵收費用。
根據最近生效的《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規定,任何商戶的營業行為,包括放債人的廣告宣傳,如遺漏、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含糊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屬誤導性遺漏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明愛每月接獲450宗求助

明愛向晴軒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服務主任翁麗萍說,該會平均每月接獲450宗求助,當中一至兩成屬於這類懷疑受騙的個案,涉款10萬至50萬元不等。「呢個情況越來越普遍,根據我自己觀察,唔少呢類公司都係內地人拎錢來香港開,唔知點解佢哋有方法搵到目標客戶嘅電話。」她建議債仔借貸前應先尋求更多資料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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