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違規】
寶血會培靈學校校董會的聲明指出,今次按照《資助則例》及《資助則例匯編》處理林老師事件。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則例》訂明津校必須就口頭警告或以上的處分匯報教育局,若教師不服,可向校方上訴或向教育局投訴。
葉建源指出,受資助的辦學團體必須按照《則例》辦學,包括處理老師違規的程序及處罰方式。程序一般由學校管理層啟動,輕微個案或予以勸喻或輔導,可由學校自行解決;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停職或革職個案,則須向教育局撰寫報告。特首梁振英要求教育局交報告,有間接迫使校方按《則例》啟動懲處機制效果。
葉建源表示,一般而言,若教師未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工作,並在協助下也未能改進,例如經常遲到,校方或予口頭警告。如牽涉工作態度和嚴重違反學校規定,可直接書面警告。若果教師的行為嚴重影響工作,例如在課堂情緒失控,不合理批評學校,校方或可安排教師停職,讓其處理情緒問題。
反國教絕食教師韓連山表示,對於一些輕微違規個案,學校一般根據《則例》先給予勸喻,屢犯才會把處分逐步升級。除非觸犯與教學工作有關的刑事罪行或嚴重失德,才有機會革職。
對於校董會聲明指了解有人向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投訴,身兼議會主席的韓連山指,此說純粹「道聽途說」,因議會從不公開或確認投訴內容及涉事教師的資料。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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