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管光污染諮詢兩月

規管光污染諮詢兩月

【本報訊】城市光污染問題越趨嚴重,環境局昨天就規管光污染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考慮要求商戶在晚上11時或12時至翌晨7時關燈。由環境局成立的戶外燈光專責小組期望在諮詢期間探討合適的關燈時間、規管範圍、豁免情況,以及應否立法實施關燈規定。有環保組織指,光污染問題已拖拉多年,期望盡快立法規管,減低強光在深宵時分滋擾市民。
環境局於前年8月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專責小組,就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及能源浪費等問題,參考國際經驗及做法,向政府提供適當的建議及策略。小組曾探討於本港劃分不同的環境照明區域,以擬訂不同的區域圖,以及以光入侵作參數等可行性,但最終以本港樓宇密集的理由,認為有關方案並不可行。

倡凌晨時段關廣告燈

專責小組的結論是,應對光污染最可取的方案是,設定在某時段關掉戶外燈光,兩個可考慮的方案分別是由晚上11時或12時至早上7時期間,關掉廣告等用途的戶外燈光裝置,但個別行業可按需要獲得豁免。
不過,應否立法推行強制熄燈,專責小組則未能達成共識,有意見認為先推行約章性質的試驗計劃,也有意見認為立法才能達到規管光滋擾的目的。環境局昨日展開公眾諮詢,目的是了解市民對立法規管光污染的意向,以及對熄燈時段及規管範圍的意見。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經理朱漢強指,光污染問題一直未見解決,最重要是集中規管影響市民深夜休息的大型戶外燈光。他認為立法設定熄燈時間,是唯一有效的規管方法,否則只是放任不必要的強光,在夜間繼續對周邊居民造成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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