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權益】
常途經屯門富泰邨停車場上落貨區的馮先生,多次見有送貨工人於清晨5時許,把盛於膠盤的新鮮豬肉,放置在落貨區冇冷氣位置,擬交予就近的富泰商場百佳超巿出售,惟未待交收便離開。他相信該批豬肉須待上午7時左右,該超巿開門後才被推入舖內,他擔憂道:「落貨區又熱又焗,擺啲豬肉喺度一個幾鐘,夏天好容易變壞!」
百佳超級巿場回覆,該公司有清晰的豬肉運送及處理指引,並要求店舖嚴格遵守。就此事已重新訓示有關分店,及提醒員工注意運送時間及收貨流程,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食物環境衞生署曾派員到上址調查,但沒發現有人在落貨區存放肉類,而運送肉類時也有掩蓋。《食物業規例》規定食物業界如放置或准許他人放置未加掩蓋的食物,令其有受到污染的危險,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檔案編號:072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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