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負責替恒生銀行及櫃員機押運解款的押運解款隊長,疑因於去年籌組工會爭取加薪,被公司針對而藉故解僱。隊長認為遭無理解僱,透過勞資審裁處,就其被炒後失業近半年等,向前僱主恒生保安管理有限公司索償約13萬元。
在被告恒生保安管理公司任職12年的申索人羅永強(約54歲,圖)原於明年退休,他昨天供稱,被告多年來對押運解款員的薪金加幅少,如2008至2011年間年薪加幅僅0.5%。他們在前年一度成功爭取增加押運津貼150元,惟該年花紅遭大減兩成至五成,變相減人工,他於是跟同事籌組工會。
疑因搞工會被炒
工會原定於大約半個月後,即去年11月30日開首次會議,惟會議前夕,主管突然指羅有五次違規行為,包括工作時未有穿齊裝備,要求他寫報告解釋,但羅拒絕,同日被解僱。今年5月底,羅覓得新的保安員工作。
對於吸煙、遲到等指控,羅表示已向上司承諾會改善。惟解款時沒有戴頭盔、穿避彈衣及帶佩槍等,他反駁是因公司裁減人手,令他需兼顧抬解款箱,只能將槍放在解款車,他強調是「被迫違規」。審裁官聞言即質疑,「如果有人打劫,你乜(裝備)都冇,但要指揮……你做咗咁多年,唔知好危險㗎咩?」
在被告盤問下,羅承認公司沒有規定他在銀行後堂解款時不能放低槍。他又同意被解僱後,公司沒有打壓或炒其他同事。由於同事「非常害怕」,故工會運動已停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LBTC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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