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緯撐梁 向投訴人施壓

郭文緯撐梁 向投訴人施壓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日前在落區活動稱,向廉署舉報行會前成員林奮強和張震遠的人需要向他們道歉,惹各界批評。曾經在特首選舉中為梁振英站台的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昨發公開信反擊,聲稱林獲廉署證實清白,認為舉報者應致歉。有前廉署人員指,不作起訴可能是證據不足,而不一定清白無辜,認為梁、郭二人意圖向舉報政府高層的投訴人施壓,想令投訴人收口。
郭文緯在信中提到有人在舉報前邀請傳媒做「政治騷」,高調宣稱「立案調查」,對被投訴人進行「公審」或「未審先判」。

不起訴或因證據不足

他以林奮強個案為例,稱「林奮強最終有幸獲廉署證實清白,但大家又能否想像,林氏一家過去十個月受到多大的困擾和痛苦?」指舉報者「難道就不感羞恥、不應向林奮強一家致歉?」
廉署執行處前總調查主任、大律師查錫我對郭看法不敢苟同,首先廉署調查與否,不應考慮舉報人有沒有政治背景,關鍵是在他提供的資料是真是假。如是虛假,即屬違法。
至於要向被投訴人道歉,他看不到當中邏輯,因廉署不起訴有兩個可能性,一是被投訴人沒犯事;二是有犯事,但沒足夠證據。他指,廉署成立39年,每年收數千宗投訴,20多萬個案中,「有邊個投訴人要向被投訴人道歉呢?」再者今日證據不足以起訴,難保明天沒有。
廉署前調查員、有份舉報的林卓廷認為,兩人意圖向舉報政府高層的投訴人施壓,想令投訴人收口。林奮強自爆賣樓安排涉「非法回佣」,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亦認為案件屬insufficient evidence(證據不足)而非no evidence(沒有證據),清楚說明投訴有理據,但兩人無視林奮強的嫌疑,反指責投訴人,是不分青紅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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