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女教師一句洋粗口激化警民之間存在已久的矛盾,引發了8月4日數千人聚集在狹窄的西洋菜街對峙的火爆場面。而當日更有退休前休假警司上台發言,指摘市民辱警,亦有疑似休班警務人員參加集會,警隊的中立性為此大受質疑,警隊高層不但沒有採取行動向市民保證警隊維持中立,反在8月8日發表聲明,否認當日集會屬政治活動,並且力撐警員有發表意見的權利。
警務處的聲明無疑是對警方中立性的爭議火上加油。警方聲明主要論點有三:1. 重申警方執法中立公正,並無偏頗;2. 當日集會並非政治活動;3. 警員同樣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表達意見言論自由。
其實警方執法偏差、針對社運人士的事件多不勝數。2009年北角警署在沒有合理需要下,對十多名保衞喜帖街的市民施以除衫搜身,且有男警得見被命令脫至全裸的年輕女子;近年有學民思潮成員及支聯會義工被襲,縱使有錄影證據俱在,警隊反為諸多刁難,並拘控被襲的受害人;多次對滋擾民主派集會的搗亂行為坐視不理;加上警隊高層在中國領導人訪港期間的行動指引包含要警務人員避免令領導人尷尬,令人質疑執法偏頗已由個別事件轉化為整體方向。紙上空言在事例面對不但軟弱無力,更有恃着強權奪理的習氣。
警隊引《警察通例》條文辯稱8月4日當日並非政治活動。查實通例內列舉參加選舉事項為政治活動的例子,並不涵蓋所有情況。任何與政府政策的制訂與推行有關的,皆為政治,何況涉及警察整體執法是否偏頗?可是警隊聲明以偏概全,將政治活動局限在參選站台拉票,這與特區政府動輒指摘民主派將政策討論政治化完全是兩個標準。
聲明最驚人的論點是警員應與普通市民一樣享有國際人權公約保障的權利自由。梁振英和林鄭月娥照單全收,渾然忘記警隊至今不能組織工會,未得享有全面的結社自由。歐洲人權法庭早有案例Rekvényi v. Hungary指出,容許警務人員涉及政治爭議,客觀上影響其中立性,以至動搖健全的民主制度。因此,警務人員言論自由的行使,因其職務特有的責任及義務自應受適度的限制。
香港亦有1996年高級公務員訴公務員事務科的案例可作參考。該案判詞指出:「公務員須放棄某些權利……為保持公務員隊伍的威信,高級公務員失去普通市民可享有的權利只是少少的代價。」具公信力的執法隊伍是社會穩定不可缺少的因素。
警方聲明以警隊為本位,漠視贏取市民信心的需要,顯示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未顧全管治的大局,特區兩個最高級、權力最大的官員竟然容許警方高層為警隊政治化開路,如果不是別有用心,就是愚不可及,將香港的法治推落萬劫不復的深淵。
何秀蘭
工黨立法會議員
講電影變講國情,阿澤彭導最後一星期做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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