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不是太荒謬了嗎?」一個畫廊家幾乎要失聲大笑。「連作品都沒看過,藏家怎麼會買?」
老實說,起初當我聽聞Artshare.com的點子時,也與這位畫廊家抱同一看法。那幾乎就是對藝術的褻瀆──讓客人網上購買藝術品,彷彿等於在說,藝術的感興、原作的光環、真迹的魔力甚麼的,全部都是廢話了。
即使Alexandre Errera——Artshare創辦人──強調,可以為感興趣的客人安排觀看實物,於我而言也是不切實際的。歸根究柢,畫廊佈展,藏家觀展,終究是最方便直接的做法,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Artshare「首展」做成的交易中,只有兩成是在藏家親身觀賞後成交的。
然而讓我始料不及的是,「首展」大為成功。11件「展出」作品竟賣去10件,成交額55萬美元(約429萬港元)。其中余友涵一幅A Pocket Western Art History About Mao — Foreign Mao (Mondrian)(1999)油畫就賣了20萬美元。這些數字着實讓我大吃一驚,不由得為自己的估算大呼失敗。
藝術電腦化 更虛無飄渺
何以虛擬展覽也能賺錢?兀自飲恨沉思,又聽到一個讓人詫異的消息。2007年發明hashtag功能的Chris Messina,8月2日宣佈離開他已效力三年的Google,加盟一家名為NeonMob的六人始創公司(startup company),擔任社群及發展主管(Head of community and growth)一職。
NeonMob的概念,(對不才來說)比Artshare更加離譜。當你成為網站會員後,便會被分配一個屬於自己的「展廳」。你可以在社交網絡世界,邀請同好參觀你的「展廳」,炫耀自己的「藏品」有幾威水,也可以用真金白銀,與其他藏家或藝術家進行交易,購買虛擬藏品。
至於這些虛擬藏品是甚麼?它們的公式名字是「數碼藝術」——digital art,複雜的詞彙蓋不住jpg的filename extension。對,它們不過是由零和一砌成的純粹的電腦圖像。你完全可以把它copy and paste在任何硬碟,甚至──要是你真覺得那麼有趣──把它列印出來,貼在睡房、客廳、廁所。但即使你這樣做了,從NeonMob的角度講,這並不等於你「收藏」了它。只有得到他們網站的認可,老老實實在他們安排的「展廳」中置放這件作品,你才算是真正「擁有」了它。
說荒謬確是荒謬沒錯。明明自己的桌面已經有那幅jpg,為何還得花錢在NeonMob「購買」一次?如果Artshare的荒謬在於收藏家連實物都沒看過便買,那NeonMob無疑比Artshare更加荒謬,因為它連實物都沒有。
不過仔細想來,沒有實物的藝術收藏,其實也不是新事。比方說,錄像藝術的買賣,其實只是一隻CD的交易;概念藝術就更加奇特,許多時候藏家買的只是一紙證書,證明你擁有了那件作品;或甚至連證書都沒有,像藝術家Tino Sehgal,僅以口頭說一句:「好,你現在擁有這件作品了。」交易便完成,即使這可能是一樁價值數萬、數十萬甚至百萬元的交易。
"It's kinda like social X collecting for this generation." 這是NeonMob首頁的標題語。X是一個不斷變動的字,miniature、stamp、art、action、figure……而我聯想到的卻是weapon——武器。許多細路曾因為被偷而自殘、甚至自殺的網路遊戲武器。大人世界對他們何以為這虛無飄渺之物着迷,感到無法理解,其實藝術收藏,又何嘗不是同一回事?
楊天帥
講電影變講國情,阿澤彭導最後一星期做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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