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扶貧政策比歐美落後 樂施會促津貼基層兒童

港扶貧政策比歐美落後 
樂施會促津貼基層兒童

【本報訊】政府下月公佈本港首條貧窮線,以量度及制訂扶貧政策。現時全港有超過17萬個在職貧窮家庭,有工做仍難養活一家。樂施會分析歐美等國家的低收入家庭補貼計劃,其中美國成功援助約610萬人,英國也有逾兩成家庭脫貧。該會促政府明年施政報告中,落實推行低收入家庭補貼,解決跨代貧窮。 
記者:王家文

樂施會分析了美國、英國、新西蘭及愛爾蘭的扶貧政策,四個國家均設最低工資和扶貧線。如美國設有入息稅務津貼,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若有一名兒童,每年可領取約2.4萬港元,兩名兒童則約4萬港元。英國也設有類似的子女稅務津貼,分家庭和兒童津貼,前者每年最高金額約6,540港元,後者則每名兒童每年最高可獲約3.2萬港元。

倡每童每月獲$800

四個國家推行的生活補貼計劃均針對要供養兒童的家庭,不設資產審查,但申請人需符合入息上限,以愛爾蘭為例,有一名兒童的家庭入息上限為每年約26萬港元,申請人每周工作需至少19小時。美國推行生活補貼後,前年約有610萬人脫貧;英國於2010年也助23%低收入家庭改善生活。
樂施會香港項目高級經理曾迦慧指出,本港大部份在職貧窮家庭每月收入,僅及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一半的三至四成,甚至低於綜援。據統計處今年首季資料,一個三人家庭入息中位數一半、即貧窮線為1.25萬元。該會建議向低於貧窮線而需供養兒童的在職家庭提供補貼,首兩名兒童每月有800元,其後則600至400元,估計18萬名兒童受惠,每年需約17.3億元。
扶貧委員會早前討論有關建議,有委員認為可取代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但曾迦慧擔心會變相補貼最低工資,「兩個計劃係有唔同目標」。她指,低收入生活補貼是綜援外的安全網,避免負面標籤及解決跨代貧窮,且勞工處現有資料庫可篩選合資格家庭,政府下月訂出扶貧線後,應盡快推行低收入生活補貼,不能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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