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2010年9月於澳門新濠天地劇院開幕及上演的水上匯演「水舞間」,所聘負責機電工程的承辦商指喉管供應商提供不合格的膠喉及裝置,導致六條喉管先後爆裂,甚至延誤水舞間的開幕時間。承辦商昨就更換膠喉及延誤等損失,向供應商索償1,471萬元。
原告承辦商Biwater Macau Limited,被告是供應商寶獅膠管廠有限公司。
入稟狀稱雙方在2008年簽訂合約,由被告提供膠管及裝置,但至2009年至2010年間,其中六條膠管先後爆裂,檢驗發現是膠管品質出現問題所致。
案件編號:HCA14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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