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僅成功檢控760人

四年僅成功檢控760人

【難以入罪】
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世界各國的法律上均沒有「假結婚」罪名,執法部門需搜集虛假陳述、詐騙等證據,方可控告有關人士,搜證困難。根據入境處數字顯示,過去四年,雖然涉案人士涉及5,221宗,但當中僅得760人被成功檢控。
消息人士透露,由於檢舉至搜集到足夠教唆他人假結婚的證據,需要長時間,成功入罪較難,是執法部門最頭痛的罪行。入境處於2006年起,已成立專案小組從搜集有關情報,以防止有人透過假結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結婚方式申請來港。過往被檢控的人士,均以重婚、發假誓、提供虛假資料、向入境處作虛假陳述等罪名被入罪,分別被判監禁4個月至48個月不等,最高刑罰可罰款15萬元及監禁14年。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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