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商品說明條例」出台,翠華茶餐廳「鮑魚通粉」消失。
立例要商家講老實話不誇大宣傳,原意是好的,但是,各行各業都有些不同的情況,就拿飲食界來說,中國飲食文化變化多端,創意豐富,想像力強大,許多食品的名稱,不但引人垂涎,背後還有不少故事和出典,這些,不知就裏的人可以慢慢學習,但若是個誠心搞事的刁民,加上「商品說明條例」,那就真是如虎添翼了。
比如說,一個人進了餐廳,點「賽螃蟹」,端上來一看:為什麼只有雞蛋沒有螃蟹!這事本來可以不理,但現在有了「商品說明條例」,那就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說明了,要是糾纏下去,可能會上法庭裁決。要是進了齋菜館更不得了,打開菜牌不是魚就是肉,「清炒蟹粉」也可以給你做出來,但結果吃來吃去都是豆腐,以後,要改菜單嗎?
這天看見一段笑話,說一個人進了川菜館,要了一份「魚香肉絲」,菜來了,跟老闆投訴:魚呢?怎麼沒有魚!老闆白他一眼:「魚香肉絲」你問我要魚,那「虎皮青椒」我豈不是要去弄張虎皮給你?「夫妻肺片」我還得去殺兩個人給你做!
照這思路,可以寫出很多笑話,反正蘇東坡(東坡肉)、左宗棠(左宗棠雞)、張大千(大千雞)等都得綁起來殺了,就連張學友也不能倖免,因為香港銅鑼灣的「友和日本料理」有一碗麵叫「張學友麵」,那麼張學友就算不在麵裏,起碼也要陪吃,不然,就犯「商品說明條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