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漁船遭菲律賓海岸防衞隊員槍擊事件昨有新進展,菲律賓國家調查局昨公佈調查結果,報告建議依殺人罪起訴八名涉案海岸防衞隊人員,若罪成可判12至20年有期徒刑。受害者家屬表示,接受菲律賓起訴開槍者,又要求政府要常態護漁。
罪成可判20年有期徒刑
按菲國調查報告,除建議依殺人罪起訴海岸防衞隊公務船上八人外,其中四人因企圖竄改證據,將被控妨害司法。台灣的外交部次長石定昨表示,肯定菲司法部承諾盡快起訴八人,並有望解除包括凍結菲勞申請,以及暫停菲人士免簽證等11項制裁措施。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則表示,全案將移審屏東地方法院,被告若不赴台受審,將以通緝暫時結案。
另消息指,菲國總統代表培瑞斯(Amadeo Perez)今天將赴台向罹難船員家屬道歉。事發5月9日,菲海岸防衞隊人員在台菲重叠海域,開槍射擊廣大興28號漁船,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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