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張愛玲七十年代以後的作品陸續浮出水面,大家都安全地將她的創作生涯分為三部份,其中四十年代的前期最毋庸置疑,千嬌百媚的文字永遠教人迷戀,意象的玲瓏剔透有目共睹,而由《色,戒》到《小團圓》的後期縱使毀譽參半,讀出玄機的奉為至寶,一目十行的格格不入,爭議性本身到底是對作品的肯定。反而中期顯得尷尬,也不提那批為生計替電懋寫的電影劇本了,靠自己一雙手混飯吃原該值得敬佩,不料慘遭高高在上的白鴿眼公然貶為「文棍」所為,巴不得她在美國活生生餓死似的,甚至《秧歌》、《怨女》和《赤地之戀》三冊公認擦亮金漆招牌的長篇,忽然竟像一應俱全的樓宇示範單位,廳是廳房是房露台是露台走廊是走廊,所有空間設計完美,但總是嫌缺乏人氣。起碼我就這樣對待它們,歷年幾乎沒有停過瞻前顧後,唯獨提不起心情和興趣重溫中間的一截。
前幾天因為打算請出《怨女》的九老太爺作模特兒行基天橋,小心翼翼由頭到尾重讀了一次,越讀越五體投地,到最後直情長拜不起。以往也留意到這部小說非常着重描寫聲音,第一章以鹹濕木匠三更半夜在街頭哼京戲介紹女主角出場,最末一章年華老去的銀娣風聞和她捉迷藏捉了半生的三爺死了,一個人睡不着燒鴉片,「忽然從前的事都回來了,蓬蓬蓬的打門聲,她站在排門背後,心跳得比打門的聲音還更響」,之間一百九十幾頁的篇幅,無時無刻不充塞各式各樣的聲音。真不好意思,遲鈍的我直到這次才明白為什麼:銀娣嫁的二少爺失明,雙眼看不見,聽覺特別敏銳,連帶令他身邊人的耳朵也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