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辦公佈利益衝突涵蓋問責官親屬及友好新指引下 囤地波理應被撤

特首辦公佈利益衝突涵蓋問責官親屬及友好
新指引下 囤地波理應被撤

【本報訊】醜聞不絕的梁振英政府昨公佈問責官員處理利益衝突的新指引,包括將問責官員的「私人利益」涵蓋範圍,清楚定義包括官員的親屬或友好,並列明特首可因應利益衝突情況指派另一官員處理涉及事件。根據新指引,被揭囤地醜聞的發展局長陳茂波已有多項違規,處理新界東北發展更明顯有利益衝突,民主黨質疑特首梁振英自打嘴巴,包庇護短。
記者:黃偉駿 陳雪玲 呂浩然

陳茂波的妻子許步明(右)先後被揭發持有劏房單位及在東北囤地,在新指引下屬利益衝突。

特首辦網頁日前上載共11頁的《行政長官處理政治委任官員涉及潛在利益衝突和接受利益及款待個案的指引》,指引清楚列明,利益衝突是指問責官員的「私人利益」與政府利益或該問責官員的公務互相牴觸,而私人利益不但包括金錢利益,也包括官員與親屬或友好的聯繫,即使當中不涉及經濟利益,但若可左右官員執行職務所作的判斷,都屬利益衝突。

妻兒擁農地屬私人利益

新指引又列明,特首處理問責官員的利益衝突時,應考慮官員的職務及與有公事往來人士的關係,及該關係會否令官員執行職務時感到尷尬或有所偏袒。若出現利益衝突,特首應採取行動,包括指派另一名官員處理事件。
至於處理問責官員的投資或利益,新指引與去年7月公佈的《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一樣,特首可考慮要求該官員放棄部份或全部投資或利益、在指定期間內凍結交易或交予其他人全權託管等。

古洞農地

大角嘴劏房單位

被揭發囤地醜聞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明顯違反多項新指引規定,例如陳一直以自己在古洞的農地沒有實際權益為由,迴避利益衝突問題,但據新指引定義,農地由其妻許步明與兒子陳天行持有,已屬私人利益。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陳茂波的舅仔許嘉麟現時透過有限公司持有古洞農地,梁振英是否應按新指引規定,採取適當行動,不讓陳茂波參與可能產生利益衝突的工作或作出其他指示;曾任廉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也指陳茂波仍在東北有密切利益,加上公眾質疑陳存在利益衝突,指梁振英是否應按新指引不准陳再處理東北計劃。

「不設罰則如無牙老虎」

據了解,特首辦未有要求官員按新指引再進行申報,「放生」陳茂波。新指引也稱特首處理問責官員或出現的利益衝突時,應考慮官員的角色及事件敏感度,考慮指派另一官員處理,但梁振英至今死撐陳茂波,未在新界東北問題「易帥」,明顯違規。公民黨郭榮鏗以陳茂波囤地事件為例,指新指引未有包含調查事件的程序及罰則,形同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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