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在秀茂坪邨工作的六旬男保安員與主管爭執,並用粗口辱罵他,事後擔心被調職,遂向互委會主席行賄10包煙,希望主席運用影響力,令他毋須調職。另一名女保安員為保留崗位,分三次向同一名主席行賄合共1,200元。兩保安昨天認行賄罪。
林容標(64歲)承認於去年7月犯案,昨天被判服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和罰款5,000元。至於三度行賄的黃菊蘭(44歲),則承認在前年夏天至去年1月間犯案,被判服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6,000元。
林將會頂證秀茂坪邨秀義樓前互委會主席黃耀霖,黃否認受賄,案件將於下月13日預審。
案件編號:KTCC25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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