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周日旺角撐警察、聲討林老師的集會是否政治活動?當日曾站台發言、正展開退休前休假的警司劉達強昨在電台節目表示「當然唔係」,但同一節目內,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則稱,「我覺得個性質係政治活動」,但朱補充,不能簡單地說逢政治活動便違反守則。下午則傳出一段標明「傳自劉達強」的WhatsApp短訊,批朱「未審先判」、「可否有人向他查問!」
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昨繼續討論事件,劉達強曾在家長聯會論壇上發言,其後投訴警察課收到336宗投訴。節目先播出劉當日的發言:「各位,我從來都唔搞政治,但係今日我唔出嚟唔得啦……」根據《警察通例》,警員應避免參與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尤其不能參與政治活動。
辯稱參加「簽名會」
劉昨日否認當日參與的是政治活動,「係一個家長會判研一個老師嘅簽名會」。「作為一個爸爸身份去睇一個咁嘅簽名會,我出席喺歷史上大家可證明同任何呢啲政治團體無關係,我個人認知唔係一個政治性活動,如果令到別人誤會,我係好無辜!」
他質疑,「喺人權法之下警察仲有冇發言權,或者警察仲有冇freedom of expression自由講嘢的權利,同埋人權剩低幾多?」本身是律師的人權監察副主席莊耀洸表示,警察當然有表達自由,但有較多限制,界線在《警察通例》中說明,即如果表達言論影響公眾對警隊中立的信心,動搖整個制度,實質或形象上有影響,都不恰當。
節目中,朱敏健表示,「我覺得個性質係政治活動,但不能簡單地說逢政治活動便違反守則,守則亦說明其言論必須影響警隊執法」。
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警察通例》限制警務人員參與政治活動,按他們的理解是不能參與助選工作、不能參與推動任何政黨發展的活動,「警隊係香港嘅last ressort,所以要保持中立」。但認為類似周日的一類集會,不是他們慣常理解的「政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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