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指,必美宜(379)因三項在2008年發出虛假或誤導性公告,昨被東區裁判法院判罪名成立,罰款6萬元及須向證盛會繳交調查費用,證監會對必美宜執行董事陳瑞常指控以三項發出虛假或誤導性聲明,案件押後至今日再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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