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正退休前休假的深水埗警區助理指揮官劉達強警司,在八月四日由土共舉辦的挺警集會上表明反對粗口文化,不想粗言鄙語風氣進入學校。
劉去年接受媒體專訪時,承認曾在處理一宗自殺案件途中,因不滿記者言行一時氣憤爆粗。由他仍能升任警司來看,爆粗只不過是失禮。
劉達強警司站台批鬥林慧思就明顯是違規舉動,因為他雖然不在崗位上當值,但仍處於退休前休假,並未正式離開香港政府,換言之,他仍是一名現職警員,仍然受《警察通例》以及公務員紀律相關規例約束。根據《警察通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現時劉達強只能投票,以及在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批准下,參與港區全國人大或全國政協的選舉活動。他公然參與政治集會,發表政治言論,已屬《警察通例》下違紀行為,他亦同時違反公務員事務局頒下的禁止參與政治活動命令。筆者敢請教一下,劉達強警司為何認為林慧思像他一樣一時氣憤講粗口是十惡不赦,但他自己公然違反紀律規條又沒問題。高層都不尊重紀律,紀律部隊還可稱得上是紀律部隊嗎?
劉達強警司的行為,已不只是警隊違反政治中立這問題這麼簡單,今天警察可以因政治需要視《警察通例》第六章第三十四條如無物,日後為了政治需要,或各種理由,又可以選擇性不執行《警察通例》其他紀律條文,那香港警隊就真的會變回六十年代那種有牌爛仔,紀律蕩然無存。
這次劉達強以警司身份違紀,對下級警員造成相當惡劣的示範,日後其他下級警員有樣學樣違紀,請問香港警隊還有什麼紀律可言?香港市民肯定無法容忍這種目無紀律的文化入侵警隊。
因此,劉達強警司雖然沒有在西洋菜街爆粗,但他對香港社會和治安造成極惡劣的影響,香港市民應集體採取行動,逼政府對劉採取紀律行動,以儆效尤。
黃世澤
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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