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對教協就林慧思事件所發聲明,報以低迴溫婉像一首小調般的,挑的一聲麼?挑是粗口還是粗鄙語呢?如果妖是挑的含蓄版,嗚呼哀哉是要妖的古雅版,雖則意思差不多,為明哲保身,還是嗚呼這聲明,哀哉這和稀泥的聲明好了。
明明「最近一些團體計劃就此事高調介入,甚至舉行街頭簽名之類的行動,聲討林老師」,針對的絕非教師講粗口的問題,怎麼只會「認為這些做法是不必要的」?教協說「林老師當日本着其政治信念表達意見可以理解,但她在與警方的爭執中言辭過激過火,則屬不當。」我看,把兩者對調,說「有特殊背景與動機的團體,有計劃地對付林慧思老師實屬不當,而林老師與警方爭執時用字語氣過了位,實屬不必要。」這才像樣,堂堂協會為會員討個應討小公道,天公地道。
為人師表在公開場合講粗口,或者在大氣電波有粗口,若令部份人士不安,的確沒必要,可以道個歉。昨天本欄直接寫了what the fuck,我也不知道是否合符出版條例,本來可以用wtf代替,不過,粗鄙的字眼,難不成一用縮寫就優雅了文學了?這還不是不必要的虛偽?至於粗口之粗幼度,按約定俗成,華人講英文粗口,與生殖器及性行為的聯想沒那麼直接,觀感上隔了一層,比較幼細,沒廣東人操廣東粗口那麼粗。林老師那句what the fuck,其實沒指定要操之人,只是對一件荒謬事件的憤怒表現,屬屈原天問那類的粗俗加強版。
我倒不敢像李怡先生那麼勇,誇林老師是香港人榜樣,不為別的,只為狂罵其中兩位比較兇惡的警察為八公八婆賤人,一則用字不夠準確,且有點out。二則這是五毛慣用又只能用的慣技。個人覺得,這比wtf更接近人身攻擊,而目前我們已有太多的情緒發泄,模糊了論述批評的焦點。其次,叫扮演和事老那位警察做公安,對方頗有尊嚴地聲明我是香港警察,然後,對話循環倒帶,一個重複你是公安,一個重複我是香港警察。這,這未免太像中小大學雞的吵架法,有點周星馳電影味,並非出口打抱不平的最佳榜樣。當然,比起許多議員官員的發言,又實在不敢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