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無指引 學校支援少

教局無指引 學校支援少

【本報訊】年輕跨性別個案在歐美常見,生活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6歲小孩Coy Mathis,早在4歲時已確認一顆女兒心錯生男兒身,獲准將身份證上的性別由男變女;本港則規定18歲以上人士才可接受變性前精神評估。有學者指,不少這類學生因不想受欺凌或被老師誤解標奇立異而逃避上學,認為教育界應加強對此議題的認識,學校亦可訂立針對性的政策,令學生安心學習。

年齡與重置性別無關

Coy最喜歡穿花裙,曾因不想被打扮成男孩而拒絕外出,又經常問父母何時才讓「他」求醫變成真正的女生。4歲時Coy通過心理專家評估,獲准把身份證性別由男變女,學校卻不准Coy用女廁,結果鬧上法庭,Coy終獲使用女廁權利。
英國和德國均有個案在12歲開始接受荷爾蒙治療,並於16歲時接受手術變性,前者在泰國開刀,後者則成功游說醫生破例在德國為未滿18歲人士變性。
樹仁大學法商系系主任趙文宗認為,年齡與一個人是否適合重置性別並無必然關係,「法例規定16歲先可以結婚,係為咗人口規劃,唔等如16歲就一定有能力承擔婚姻責任」。

因怕被欺凌逃避上學

中大教育系研究助理潘宇軒指,不少性別認同障礙症患者早於青年期已意識問題,但一般教師會認為這些學生標奇立異,「有啲老師一聽到,就回一句:『你喺度搵藉口箒。』呢啲咁難開口嘅嘢,個學生肯同老師講,但得到嘅回應係咁,令佢哋好大傷害,對成年人失去信任」。
潘宇軒指,有學生因不想被欺凌而逃避上學,甚至輟學,「唔返學,唔會讀好書,難以貢獻社會,加上佢哋長期壓抑身份,可以預期佢哋喺好多地方發揮唔到,個社會損失都好大」。
現時教育局未有就學生的性別身份認同發出指引,只表示在照顧學生的個別需要時,校方須遵守平等機會的原則,並按校本情況作出安排。潘宇軒表示,有師訓機構提供與性別議題有關的課程,但並非必修科,「呢啲課程會邀請性小眾親身同老師分享,好多老師上完堂講番,都話之前以為啲學生係想突出自己或者兒時受過創傷,所以『變態』,唔知道日常啲學生貪玩整吓同學,對佢哋都係好深刻嘅傷害」。
潘宇軒解釋,跨性別同學面對的困難主要圍繞校服、校園設施和男女分堂,但絕少學校讓學生穿另一性別的校服;廁所方面,他建議把校園內供殘疾人士使用的廁所改為中性廁所,「有啲學生可能忍好耐,等人哋小息完咗先去,結果搞到遲咗上堂」。他認為學校可安排一位老師,甚至一個小組接受訓練,關注這類同學,至少表達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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