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雲端:大富翁 - 丘亦生

金融雲端:大富翁 - 丘亦生

小時候玩「Monopoly」(大富翁),對規則不甚了了,而且通常在玩了幾個小時後,因為開飯而要草草收場,但小小心靈中,早已把Monopoly和大富翁畫上等號。
人大了,亦從新聞印證了這個想法,標準石油、微軟、蘋果及谷歌等……都是從壟斷力量中獲得巨利的大富翁。後來才知道,仿似歌頌資本主義、財富積累的大富翁,其設計者的初衷,是用來控訴地主藉加租掠奪租客,玩大富翁,原來是無力反抗地產霸權的精神勝利法。
大富翁起源於美國,但當然不是代表美國的壟斷情況特別差,甚至剛剛相反,外界能夠認識當地大企業的壟斷,主要是由於美國政府控告這些企業的壟斷行為,披露了他們的價格操控手法而已。

內地頻現反壟斷調查

而近日引起我留意的,是「反壟斷調查」頻頻出現在內地新聞中,繼今年初對六家國際大型液晶面板生產商價格壟斷進行總值3.53億元人民幣的處罰,3月份對茅台和五糧液價格壟斷罰款4.49億元人民幣後,踏入7月,內地政府接連發起三宗反壟斷調查,引人注目:
7月初,發改委對多美滋、美贊臣、惠氏、雅培等外國品牌奶粉發起反價格壟斷調查;7月5日,工商總局又宣佈,對包裝企業瑞典利樂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正式立案;而在7月中,發改委又對以老鳳祥為首的多家上海金店發起反壟斷調查,執行力度相對過去幾年明顯加強。
執行力度加強,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既可能是政治性的原因,亦可能只是執法所需的技術逐漸成熟;而目前人們更關注的,是政府到底敢不敢打老虎,尤其是鐵路、通訊、石油天然氣、電力等幾大行業;究竟中央整治蒼蠅,只是一場停留於表面的戲碼,還是為打老虎熱身,仍待觀察。
但從歐美國家的現實情況看,老虎是打不盡的,況且,勉強打死老虎亦不見得符合社會的最大利益。
制訂「反壟斷法」,與其說是要消滅壟斷行為,倒不如說是作為一種制衡的手段,讓大、中、小企業與消費者,能在較合理的遊戲規則下和平相處,減低社會成本。

本港避開規管大企業

與此同時,我真正擔心的,是香港市場的法規在這方面已落後於國際甚至內地,而這將激化社會的矛盾。
事實上,和黃出售百佳的原因,背後雖有不同理由,但不少人猜測,百佳經常受到針對,已漸漸成為了集團的負累,正是和黃將其放售的其中一個原因。誠然,超市業務與民生關係密切,而兩大超市的壟斷地位,每每被人詬病賺到盡,在貧富懸殊加劇的情況下,更多人對其不滿,可以想像。
而百佳的情況,未必是個別例子。這時候,政府實有責任為市場寫下更佳的遊戲規則,包括制訂反壟斷機制等,讓遊戲能繼續玩下去。
可惜的是,香港立法會去年通過的《競爭條例》,刻意避開監管大企業的併購活動,反而麻鷹不管管雞仔,針對中小企的競爭行為作出諸多規管,消費者與大企業的深層次矛盾無法消除,長此下去,對香港經濟的發展,肯定是壞事。

丘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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