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探監案】
【本報訊】警方去年搗破荔枝角收押所代客探監集團,涉案日用品公司東主與五名男女否認串謀詐騙罪,案件昨開審。懲教署人員供稱,訪客若非囚犯親屬,需填報是朋友關係,否則不能探訪,至於何謂朋友,則是根據牛津字典釐定。
懲教事務監督王祖興稱,案發時負責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工作。他指親屬關係,一般理解為有血緣關係,如父母兄弟等,朋友關係則按牛津字典的詮釋。本案揭發後,署方向懲教人員講解朋友的定義,但沒有作書面界定。懲教署一級助理周志忠作供指,若訪客既非親屬又非朋友,一定拒絕其探訪。但他承認,若有宗教人士就算不認識囚犯而申請探訪,他會建議他們在表格寫上朋友關係,「但如果係記者,幫佢唔到,不會接受探訪」。
辯方盤問時指,多名被告填報的地址均是涉案用品公司的辦公室,懲教人員早已知代探監一事,卻沒向他們指出不容許代人探監。王祖興稱,事件源頭在監獄外,決定交由警方處理。六名被告為曙光用品公司東主溫皓竣及五名受酬代探監的男女,控罪指他們於前年11月至去年12月間串謀詐騙。
案件編號:KTCC20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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