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愛將賴素如 涉貪388萬

馬英九愛將賴素如 涉貪388萬

涉嫌捲入台北「雙子星大樓」開發弊案的國民黨前中常委、馬英九黨主席辦公室主任賴素如(圖)等四人,昨被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行受賄罪起訴,檢方認定賴利用議員職權,索取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88萬港元)賄款,提請法院從重量刑。若罪名成立,最重可處監禁上限30年。
據檢方指控,賴素如在雙子星開發中利用台北市議員及市議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的身份,對市捷運局施壓,涉收受賄賂,幫助金主程某等人排除其他廠商的競爭。賴要求1,500萬元賄款,後來達成1,000萬元(約250萬港元)約定,最後收得100萬元(約25萬港幣),藏匿助理賬戶中,而該賬戶另有550萬元(約142萬港元)可疑資金,賴卻無法交代來源。而且賴在事證明確情況下,仍矢口否認犯罪,不知悔改,辯稱所得款項為合法政治獻金,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褫奪公權,以示警懲。同案被告程宏道等三人,也依貪污等罪起訴,其中兩人在偵查中坦承罪行,請求減輕其刑。
今年49歲的賴素如是台灣國民黨籍政治人物,曾擔任多個公職包括國民黨中常委、國民黨首席發言人、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文宣部主任和台北市議員,去年10月任國民黨主席辦公室,今年3月因涉雙子星弊案,被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遭收押禁見。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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