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任前五天 速轉讓股份

上任前五天 速轉讓股份

【精心部署】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向行政會議申報的個人利益十分「乾淨」,無持有任何公司股權,但翻查資料,原來陳於去年7月底上任局長前五天內,已極速將兩間公司的股份轉讓,部份股份更轉讓至在港無法查閱的海外公司,種種迹象顯示,他為逃避向行會申報有關資產而早有部署。

部份轉至海外公司

根據行會申報機制,只要成員持有一間公司超過1%股權就要申報,陳沒申報任何公司,除妻子許步明及兒子陳天行透過海外公司持有的偉活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持有他們一家居住的跑馬地禮頓山單位。
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陳去年7月30日上任,原來在7月28日他將擁有的國富浩華(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45%股權,轉讓至其他兩名股東蔡淑蓮及葉慧敏手上。
資料又顯示,去年7月25日,他將另一間匡成顧問有限公司99.99%股份,轉讓給海外公司Strategic Assets,而匡成顧問原是持有古洞農地的國萬實業法團名義董事,直至11年4月才辭任董事;Strategic Assets同時是偉活發展股東之一。
另外,國萬實業94年8月至08年6月,曾將公司轉為「不活動公司」,但陳茂波96年5月至97年11月簽下租約,將古洞農地以半年60元租金租給村民鍾偉明。大律師陸偉雄指,不活動公司毋須每年找核數師造數及向稅局申報,可節省金錢,亦可豁免繳付利得稅;但租金收入不論多少也屬公司收益,業主收到租金應被徵收物業稅,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報,國萬或違反公司法及欺詐罪。
《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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