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夠錢搭車 入女廁打劫散工潤滑劑當武器犯案 判囚四年半

唔夠錢搭車 入女廁打劫
散工潤滑劑當武器犯案 判囚四年半

【本報訊】一名地盤散工聲稱,上班途中發現身上只得9.8元,沒有錢搭車返工,遂持𠝹刀和噴霧走入女廁,向兩名女士的臉部噴潤滑劑打劫,最終被途人制服。散工昨天透露,早年曾經偷渡來港,其後努力打拼,雖然被人叫「阿燦」,但是仍然發奮向上開設毛衣廠,惟1997年金融風暴令到他生意失敗兼患上抑鬱,最終踏上搶劫之路。
記者:李啟發

男被告譚華彩(54歲)昨天在高等法院承認搶劫和企圖搶劫罪。法官指出,被告持𠝹刀和噴霧搶劫,需要加刑,惟考慮他或因為抑鬱而影響犯案,遂判監四年半。

兩休班警制服被告

案發在去年7月29日下午,事主王女士使用美孚陶源酒家外的女廁,如廁後打開廁格門,赫見戴鴨嘴帽和口罩的被告手持𠝹刀和噴霧指嚇,並以普通話稱「打劫」。王女士來不及反應,便遭到潤滑劑噴臉,遂將銀包和逾5,000元現金奉上給被告。
在王女士把手錶和戒指脫下交給被告時,另一名女途人走入廁所,被告又叫她交出銀包,並按住廁所大門。不過,對方稱沒有錢兼大叫救命,被告遂向她的臉噴噴霧。其時一名女侍應推門入廁所,她見狀大叫「打劫」,被告逃走,最終被數人包括兩名休班警制服。被告警誡下說:「我冇錢搭車返工,所以搶啲錢嚟搭車,畀次機會啦!」

受害人王女士當天講述遇劫經過。

金融風暴後患抑鬱

被告在1976年因非法入境被判罰款400元。辯方律師昨天求情時指出,被告1978年正式來港取得身份證,先後在酒樓和毛衣廠打工,其後更成為部長和廠長;1992年到東莞開廠,月入40,000元人民幣,管理數百名工人。惟1997年受金融風暴打擊,被告生意失敗,患上抑鬱症並且會夢遊,惟其妻指他一直沒有正式接受治療。
被告經濟狀況轉差後,沒有領取綜援,主要從事勞力工作;妻子則教人游水;就讀名校的14歲女兒更是游泳健將,獲獎無數。被告因為經濟壓力和抑鬱影響下犯案,當天在美孚轉車時發現身上只有9.8元,沒有錢到元朗返工才搶劫。
案件編號:HCCC4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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