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的人權 - 李碧華

死囚的人權 - 李碧華

電視新聞:湖南一死囚之子女無奈表示,見不上父親最後一面,只領到火化後骨灰。說着無限傷感,是永遠的(人為的)遺憾。
湖南死囚乃大型地產商總裁,年前因向市民集資詐騙人民幣三、四十億(!)判死刑。上周被處決,他本人甚至連看守所也不知道當日是死期,根本沒有遺言,親人亦見不上最後一面。處決翌日通知書寄出了,子女才知父親已被火化,質疑當局不按程序行刑。回應是「死囚沒提出與家屬見面的要求,當局亦無家屬聯繫方式」──奇怪,那通知書不是據地址寄出嗎?
這天我剛好在網上看到美國得克薩斯州五百名死囚遺言。自1982年得州恢復死刑後,所有被處決的犯人遺言都被記錄下來,刑事司法部網站公佈了這個數據庫。
已到生命最後一分鐘了,有些人力證自己清白,有些甘心伏法或幽默上路,不過最多是道歉。付出罪有應得之代價,與大家告別,坦然面對平靜赴死,是死囚的人權。連訣別也剝奪,極不人道。
不過在中國大陸,很多人是「不知如何」地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