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十字會做錯了甚麼? - 高慧然

紅十字會做錯了甚麼? - 高慧然

慢必陳志全捐血遭拒變成政治事件,紅十字會被動捱打,令人摸不着頭腦。一個機構,根據現行指引來做事,何罪之有?如果紅十字會因為慢必是明星議員的身份而違反現行指引,為他一個人大開綠燈,接受捐血,那才應該捱轟吧!
紅十字會現行指引是否過時是另一回事,但法治社會,尊重法規、遵守既定制度或指引,是公民責任。正如雙非嬰事件,香港人要做的是修改《基本法》,而別無他法。即使是有漏洞、不公正的法,在修改前仍須遵守。紅十字會現行指引即使落後,亦非不遵守的理由。某一天,你我都可以以法律、法規、制度、指引……不合理、不合意為由而拒絕遵守,那香港將變成甚麼地方?
紅十字會若改良現行指引,參考先進國家做法,把拒絕與另一男性發生過性行為的男性捐血,改為一年內或五年內與男性發生過性行為的男性被拒捐血,除非找不到性伴侶,否則很多人仍會遭拒。
我個人非常欣賞慢必,也尊重每一個人是獨立生命,每一個人有自己的自由意志、生活方式及性取向。但尊重這一切跟尊重科學並不矛盾。相信每一個男同性戀者都知道在不戴套的情況下,肛交的風險指數確實較高,根據衛生署資料,至2012年12月底,香港共有5783名愛滋感染者,其中78%為男性。有理由相信,紅十字會的指引不是針對同性戀者,因為女同志不在被拒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