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是梁振英政府新猷中的重中之重,難度當然不容低估,但仍會奮力闖關,不過自從出了粉嶺高球會收地的爭拗,這計劃泡湯的機會已直沖雲霄,令一眾高官大失預算。
四叔送東北地予特區政府起屋,特首不敢接受,證明自信心不足,免予人官商勾結之譏;高球會的地明屬公眾,最宜應急求地及完善整體規劃之用,但特首又抵受不住高球會超級富豪會員的壓力,千方百計也要置身事外,受影響的新界居民以至全港市民,又怎會任其自把自為!
高球會平日生人勿近,二千會員多年來嘆盡(權力圈子打波)賺盡(會籍升至千五萬),當然不肯輕易放手,但若挺身而出向政府施壓,肯定與民為敵,所以只能幕後發功。
支持特首的建制派對此議題也噤若寒蟬,因為高球會平價使用土地多年,既沒有盡責推廣高球(廉租理由),又沒有助土地增值發展(不歡迎外人入侵其專用權),要支持球會繼續保持現狀,絕對不符合公眾利益。
東北發展計劃遽然節外生枝,先是官商勾結,繼再與民為敵,若不能妥善解決,必死無疑。
特首知道事態嚴重,在立法會答問中主動提出:不要把東北發展與收回高球會「對立」,居民也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拆遷。
其實現時還沒有人搞對立,大家只是要求,政府在規劃新界東北時善用土地,把可用面積更大、收回更易和規劃更靈活的高球會會址一併納入考慮範圍,令有關規劃更地盡其用、更符合長遠發展的需要和更透明;亦沒有人要求政府違反任何法例或合約精神去提早「強收」高球會的土地,特首的「對立」(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的說法根本無從成立!
況且即使政府他日依法收回高球場,也不等於一定會把高球會「連根拔」,規劃時甚至可以原區原地或另覓新址安置,只不過現有的模式和特權(會籍售價)未必能維持原狀而已。
特首一方面為高球會說項,另方面卻又自動獻身,把下任(及未來所有)特首有權使用的粉嶺別墅貢獻給東北發展之用,希望藉此稍稍平息民憤;卻不過予人慷他人之慨的批評,特首聲言交出別墅與否,還得看規劃的需要,換言之若有任何公眾不接受的決定,責不在我。
特首為高球會爭拗定性(不應搞對立)及降溫(主動送別墅)之翌日,曾德成局長接力護航,施展特區政府一貫的官僚處事手法,先旨聲明會為收回高球會土地設下重重關卡與屏障:
一、未有計劃馬上收回有關土地(降低公眾期望);
二、今年會先整體檢討各私人遊樂場地的契約(茲事體大,人人有份,議決必定經年);
三、釐清各體育項目的定位和方向(高爾夫球若是政府推廣項目,球會特權當可更多);
四、收回土地與否,須考慮土地用途、公眾利益及體育政策等(若最終決定維持現狀,一定找到理由)。
曾局長在不足廿四小時內提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拖字訣」,不可能沒有通知特首,亦不可能與之對着幹(否則必不准出街),因此他挺身而出,甘冒捲入高球會爭拗風險的唯一理由,應是為特首及高球會解困(及窘)居多。
不過,也正因為特首提出了「對立」的定位定性,受影響的新界居民必定會對號入座,以收回高球會土地為東北整體發展計劃應否去馬的關鍵點及決定因素,因為要有一個真正全面及有效率的規劃,不可能不把高球會土地也納入規劃範圍之內。
另一方面,就算不做東北發展,政府也應全面檢討如何收回私人遊樂場地重新發展(發展時可預留相關設施)。
少數人的特權,若能在符合情、理、法的條件下收回變為公眾利益,一定受到廣泛歡迎,足以令弱勢的特區政府絕地反彈!
村民作為業主,本來有權不遷不拆繼續種菜,但政府必會強行收地;高球會不是業主,一定要遵守租約條款,但卻可以不遷不拆繼續打波,這是甚麼道理?
高球會會員若希望維持原狀,唯一的可能是政府放棄發展新界大東北,又或是公眾接受一個能令他們「獨善其身」的發展方案!
如果他們終能得償所願,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的命運是否會「凍過水」?
周信
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