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逼「BB」肛交 同志入獄

案件速遞:
逼「BB」肛交 同志入獄

【本報訊】失戀男同志因愛成恨,以公開17歲情人「BB」的性取向作要脅,迫使「BB」與他口交及肛交,更要「BB」「送啲手筋畀我」,男同志昨被判監兩年兩個月。他於求情信中自責無恥,向所愛的人做出卑劣行為,法官回應悔意雖來得遲,但信他有悔意,予以減刑。
法官在區域法院斥責被告劉振堯(22歲)言而無信,干犯首項控罪後加強威嚇正在求學的事主X,行為惡劣,令人厭惡,與勒索無異。又被告不認罪,令X冒着被認出的風險出庭,承受無法想像的壓力。對於被告自稱是案件受害人,法官並不認同。
被告被控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罪,案情指去年初X欲與任職項目助理的被告再度分手,遭被告威脅性交,X分別於同年6月及7月在時鐘酒店及被告寓所,與被告口交和肛交。
案件編號:DCCC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