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前戶主跳樓亡 房署按常編配 隱形凶宅辣㷫揀樓客

公屋前戶主跳樓亡 房署按常編配 
隱形凶宅辣㷫揀樓客

【不平則鳴】
公屋難求,不少輪候者都會透過「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盡快上樓,就算凶宅都照住。惟有讀者寧排隊六年也拒要凶宅,早前終獲首次編配單位機會,當滿心歡喜到觀塘翠屏北邨揀樓時,從街坊口中得知該單位前住戶在家跳樓自殺身亡。房屋署承認未有確實該單位前戶主的死亡地點,沒列入「負面環境因素」,但指就算是凶宅單位,都會隨機編配給輪候申請人。
記者:陳詩雅

讀者謝小姐無奈說,苦等六年至最近才獲派單位,上月初首次揀樓機會是交通相當方便的翠屏北邨,「初初睇完都好滿意,但離開時碰到鄰居,佢話𠵱個單位有個老伯死咗」。她與丈夫知悉後甚感錯愕,隨即到屋邨辦事處投訴,「個職員承認舊戶主係個老伯跳樓自殺,但因唔肯定係由單位跳樓落去死,所以唔當凶宅,亦冇事先通知我。」她不滿說。

房署答應不計算是次機會

謝小姐並非輪候特快隊,也不想住凶宅,「揀屋機會得三次,今次佢安排錯都當第一次就唔公道」。她引述房署職員只說會再安排揀樓機會,但不肯答應是否取消計算是次配房機會。
房署表示,因公屋單位眾多,少數單位可能曾發生特殊情況,如單位內有人自殺、兇殺、意外死亡、追討欠債滋擾、嚴重污水倒流等事件,但房署為善用公屋資源,會將此類具「負面環境因素」單位連同其他公屋單位列入可編配名單,即使沒有參加「特快公屋編配計劃」,也有機會被電腦隨機編配到這類單位。
該署稱,撇除「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紓緩擠迫調遷計劃」、「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的申請人,一般申請人如拒絕接受「負面環境因素」單位,該次編配不會被計算為一次有效編配;如申請人獲配單位載有「負面環境因素」紀錄,通知信會如實告知申請人。
就謝小姐個案,房署指該單位前戶主於2010年4月墮樓死亡,但紀錄並沒明述事主是否從單位墮下,故當時未有把單位列入「負面環境因素」。署方已發信告知謝小姐不會計算是次編配,並更新電腦系統紀錄列為「負面環境因素」。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房署應提高不受歡迎公屋單位基本資料的透明度,「有時點定義不受歡迎單位,好睇觀點與角度,但好似有戶主室內自然死亡或一年都租唔出嘅單位咁,房署都應該先講明畀申請人知」。
檔案編號:060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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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北邨於1981年落成,雖被稱為老人邨,但交通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