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方轟4.16方案有漏洞

勞方轟4.16方案有漏洞

【《僱傭條例》修訂】
【本報訊】政府早前向勞工顧問委員會拋出五大方案,建議修訂《僱傭條例》,即僱員為僱主連續工作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於18小時(俗稱4.18)才可享有病假等福利的規定。勞顧會昨開會討論,勞工處處長卓永興會議完結前一分鐘突然指政府傾向4.16方案。有勞方委員批評方案小修小補,因僱主日後只要安排員工每周工作15小時,便可逃避責任。

僱主或走法律罅

全港約有10萬名僱員不符4.18規定,未能享有病假、產假、休息日及勞工假等福利。勞顧會勞方委員周小松表示,即使改為4.16,受惠兼職工也不會增多,「肯定好多老闆會故意將兼職工每周工時減至15.5或以下」。
勞顧會另一勞方委員梁籌庭質疑僱主可繼續走法律罅,他認為最公道的方法,是只要僱員在四周內合計工時達72小時,便可享有全面僱傭保障;若工時少於72小時,則按比例計算福利。
周小松表示,昨兩個多小時會議,勞資雙方委員激烈爭論,政府代表卻不斷舉例,指按工時比例計算僱員福利十分複雜,而4.72方案,在計算周數也有難處,與勞方大唱對台。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月底會討論此議題。
據了解,資方委員普遍接受4.16方案,有資方委員在會上指,現時兼職工的工資較長工高,毋須支付十足十僱員福利。現時馬會聘請最多兼職工,馬會公司事務執行總監麥建華則是勞顧會資方委員之一,有委員形容,麥是政府修例保障兼職工的最大阻力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