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世界自然基金會(下稱「基金會」)發表了「海鮮選擇指引」(下稱「指引」),將香港市面上70多種海鮮分為「建議」、「想清楚」及「避免」三個類別,「教導」市民應食用和避免食用甚麼海鮮,並以「海洋命運由你改寫」這道德高地呼籲市民支持。誠然,如「指引」資料屬實,呼籲當然無可厚非,但由於內容關乎市民的日常飲食大事,關乎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我必須向公眾指出我對「指引」的懷疑。
資料從何而來?
「基金會」在網站上開宗明義說明「指引」經「海洋生物專家以嚴格準則評估,準則由世界自然基金會多個分會,包括香港分會,合力制訂」。然而,這些是甚麼海洋生物專家?是否值得信任?有否經過甚麼驗證?會否有所偏頗?市民根本無從在網站和「指引」得知和判斷。但即使撇除方才的論點,原來有關準則只是「世界自然基金會多個分會,包括香港分會,合力制訂」,從頭到尾,就是一個家族的姨媽、姑姐、叔伯和兄弟閉門造車,叫人何以信服?
養魚也瀕臨滅絕和影響生態?
在經濟學的角度,由於海洋漁業資源是該國漁民的「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為了掌握更多,人們會想辦法得到最多資源,然而養魚是漁民以私人的魚排飼養供食用的魚類,是「私人物品」,在沒有他人會前來搶奪,漁民根本沒有誘因「殺盡」所有養魚而「自斷」生計,而且這些以交配而來的養魚除了容易繁殖,養殖漁業也是世界公認為可持續發展的漁業方式,對海洋的污染和生態影響甚少,故本人也實在希望請教為何養魚也要「避免」和「想清楚」才好去食用?
資料不清,混淆視聽
單看「指引」內容,當中簡單地列舉了市民該如何選擇海鮮,但原來當中卻有一項「極為重要」的資料沒有直接列在「指引」當中,便是「基金會」也在網站中承認「世界各地有不同的漁業運作模式,同一海鮮品種於不同地區的生態狀況也有異」,以及在網站列舉了東星斑在東南亞「過度捕撈」,但在澳洲則在「可持續的健康水平」的例子。如此看來,給香港市民看的「指引」原來便有甚多與香港市民無關的誤導訊息。為甚麼呢?例如說︰因為「指引」指出應「避免」食用的「沙巴龍躉」只是在馬來西亞的「養殖場」被過度消耗或影響生態,香港市民絕對可「安心」食用由香港出產的「沙巴龍躉」。當然,馬來西亞的「沙巴龍躉」是否被過度消耗或影響生態絕對仍有待商榷。
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基金會」保護環境的目標當然可取,但希望「基金會」能夠以客觀和準確的資料數據作以佐證,以免剝削市民享用海鮮的權利和打擊漁業的持續發展。
何俊賢
立法會漁農界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