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鄉事委員會選舉中賄選而被判監三個月兩星期的簡炳墀,早前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被駁回後,昨天在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亦告失敗,失去推翻定罪的最後機會。
已經服刑完畢的簡炳墀昨天由幼子簡永輝陪同下到終審法院旁聽,兩人離開時未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辯方代表昨天指,雖然兩名關鍵控方證人供詞不一致,但是原審裁判官未有提出此項問題,若然他接納兩人證供,亦未能解釋接納理由。
另外,專家未有在涉案賄款找到控方證人的指模,此處亦存有疑點,認為有理據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不過,法官昨天不接納其上訴申請。
案件編號:FAMC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