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鐵騎被盜的「黑仔」車主報案後,警方一再與他的愛駒「重逢」,先後三度發出「牛肉乾」,但抄牌警員竟懵然不知這是一部「失車」,任由偷車賊與賊贓繼續在馬路橫行!事主不滿,投訴警察,由監警會覆核調查報告,並建議警方改善抄牌程序。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林曼茜昨在監警會會議上表示,早前有一宗投訴警察個案,事主向警方報失一部電單車,警方遂將電單車資料放入電腦記錄,列為報失車輛。但在調查期間,失車仍未尋回,事主卻先後收到三張告票,感到非常不滿。
建議發告票前查清楚
林曼茜續稱,警方其後對有關的交通程序手冊作出檢討,發現程序中沒強制執勤人員在發出告票前,需要向電腦紀錄查核有關車輛是否失車或與案有關。監警會認為程序有待改善,提出建議,投訴課將建議轉交交通總部作修改。
林曼茜表示,修改後的程序要求所有執法人員如要發出告票,必須先向電台指揮中心查詢有關車輛是否已報失。她指有關個案,正正顯示由監警會覆檢投訴課調查的投訴警察個案,兩層架構行之有效。